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101丙类车间、102甲类车间等主体工程;201丙类仓库、202甲类仓库、203乙类罐区等贮运工程;研发楼、生产辅助用房、空压站等公用辅助工程;废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设施等环保工程。
产品方案:年产8000吨PCB感光树脂及光刻胶。其中PCB感光树脂5950.85吨/年,光刻胶2049.15吨/年。
生产工艺:PCB感光树脂主要生产工艺为加料、溶解、合成(开环、聚合、共聚和酯化)、水洗蒸馏、出料、灌装等;光刻胶主要生产工艺为进料、研磨/砂磨、调粘调色、过滤包装等。
生产设备:主要设备有反应釜、模温机、过滤机、滴加罐、水洗釜、碱洗釜、减压蒸馏釜、液压升高和降低平台、研磨机、砂磨机、分散机、过滤机、灌装机、贴标机及空气压缩机等。
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为邻甲酚醛环氧树脂、双酚A酚醛环氧树脂、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二乙二醇醋酸酯、酚醛环氧树脂、四氢苯酐、DBE(二价酸酯混合物)、二丙二醇单甲醚、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四甲苯、硫酸钡、石英粉等。
能源消耗:新水由园区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用水量6687m3/a;用电由园区市政电网接入,耗电量365.52万kW·h/a。
劳动制度:项目劳动定员70人。年上班时间300天,采用三班制,每班8小时,每天生产24小时。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4万元,占总投资的9.26%。
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采取围档、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应设有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后回用。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
施工前对工程开挖和填方工程量作最大限度地考虑,尽量做到开挖的土方量用于填方,场地平整产生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
废气主要为101丙类车间生产废气、102甲类车间生产废气、储罐区废气、实验室废气、固废暂存废气、RCO燃烧废气、原料及产品运输废气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VOCs、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甲苯、氮氧化物以及食堂油烟等。
①有组织废气:101丙类车间投料粉尘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TA001、TA002)预处理后与101丙类车间有机废气汇入101丙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主管,102甲类车间有机废气通过废气收集系统汇入102甲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主管,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收集,固废暂存废气通过管道收集。101丙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主管、102甲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主管、实验室废气、固废暂存废气最终汇入有机废气总管后采用1套“中高效过滤器+沸石转轮+RCO燃烧系统”(TA003)净化后由H25m、Φ0.8m排气筒(DA001)排放。净化后的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VOCs、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对101丙类车间、102甲类车间、原料及成品仓库、储罐区以及固废暂存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厂界空气(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VOCs、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投产后,有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VOCs、丙烯酸、甲基丙烯酸、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为0.007t、1.343t、0.195t、0.015t、0.030t、0.161t、0.023t、0.447t。
无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VOCs、丙烯酸、甲基丙烯酸、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非甲烷总烃年排放量分别为0.073t、1.362t、0.083t、0.006t、0.017t、0.09t、0.012t、1.362t。
废水主要为工艺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间接冷却循环定期排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垃圾污水等。
生产废水(工艺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间接冷却循环定期排水、化验室废水)和初期雨水采用“调节池+絮凝沉淀+二级AO+沉淀”进行预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设计为50m3/d;生活垃圾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经处理达到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未明确的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直接排放标准)后由厂区总排口通过专管排入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桃江。
本项目实施后外排的废水总量为19.32m3/d,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解决能力为1万m3/d,目前已投入试运行。依据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建项目排入该污水处理厂水量约为7250m3/d,仍有余量接纳本项目废水。
主要为各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70~90dB(A)。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采用隔声罩隔声,同时合理地布局,根据声源方向性、构筑物的屏蔽作用及地下土壤的吸纳作用等因素进行布置,减弱噪声对岗位的危害作用。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主要有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废普通包装材料、废RO膜、废布袋、生化处理污泥、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压滤滤布等)、危险废物(废溶剂桶、沾染有机溶剂、有机树脂等废包装材料、生产废渣、废滤芯、质检及实验研发废物、废催化剂、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物化处理污泥、蒸馏残液、废导热油、废滤网)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工业固态废料处理措施:废普通包装材料资源回收,废RO膜、废布袋、生化处理污泥、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压滤滤布运一般固废填埋场卫生填埋,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回用于PCB光刻胶生产。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废溶剂桶、沾染有机溶剂、有机树脂等废包装材料(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生产废渣(废物类别:HW13,废物代码:265-103-13)、废滤芯(废物类别:HW12,废物代码:900-041-49)、质检及实验研发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7-49)、废催化剂(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废机油(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4-08)、废含油抹布(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物化处理污泥(废物类别:HW13,废物代码:265-104-13)、蒸馏残液(HW13,废物代码:265-103-13)、废导热油(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废滤网(废物类别:HW13,废物代码:265-103-13)统一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态废料暂存:在201丙类车间内设置一处占地面积6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有效库容为60m3(10m×6m,有效堆高为1m)。普通工业固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按《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并设置围挡,涉及液体、水固废应采用专业容器盛放,暂存的普通工业固废定期外运及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在203甲类车间内设置一处占地面积为237.9m2(18.3m×13m)的危废暂存间,有效堆高为1m,有效利用率按80%计,可贮存危险废物190t/次(0.633t/d)。危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对废污水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对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减少埋地管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控:将102甲类车间、202甲类仓库、储罐区、危险固废暂存间、供电房、厂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101丙类车间、201丙类仓库、空压站、RCO废气处理区、程辅助用房、制氮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消防水池等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研发楼、门卫室、厂区内部道路需要地面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本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1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苯乙烯、甲苯、硫化物、挥发性酚类等,两月监测一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为pH、甲苯、苯乙烯、氨氮、苯酚、石油烃等,表层一年监测一次、深层三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经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本项目的危险单元主要为生产区、仓库、储罐区、废气处理设施、废污水处理设施等,涉及的危险物质有主要有甲苯、苯乙烯、丙烯酸、丙烯酸酯类、对苯二酚、甲基磺酸、树脂类原料、四乙基溴化铵、二乙二醇醋酸酯、N,N-二甲基苄胺、二羟甲基丙酸、四氢苯酐、2,6-二叔丁基对甲酚、对羟基苯甲醚、三苯基膦、DBE(二价酸酯混合物)、丁二酸酐、双酚A、异辛酸铬、己二酸、HDI异氰酸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二丙二醇单甲醚、丙二醇单甲醚、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偶氮异丁腈、乙氧化双酚A二甲基丙烯酸、氢氧化钠、2-乙基4-甲基咪唑、2-苯基咪唑、二丙二醇丁醚醋酸酯、双氰胺、四甲苯、2-乙基吡咯烷酮、EDAB、硫酸钡、滑石粉、石英粉、907、异丙基硫杂蒽酮、2,4-二乙基硫杂蒽酮、784、TPO、819、联苯胺黄、消泡剂、流平剂、抗垂流剂、抗溶胶剂、膨润土、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TMPTA、DPHA、三聚氰胺、β-CEA、色剂等。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一级防控主要是针对各类反应釜/罐、储槽、中间料液罐等液体贮存设施及储罐罐区等,各类反应釜/罐、储槽、中间料液罐等液体贮存设施应架空。各类湿法作业区四周设置围堰和废液收集沟渠,并设置可视化连通管道和阀门,将围堰、沟渠和事故池互相连通。在罐区设置围堰,有效容积为230m3,在102甲类车间设置1个5m3车间事故水池,采用防渗漏水泥地坪,并涂覆沥青或贴耐酸瓷砖防腐,发生意外事故时确保泄漏的废液能先引入车间事故池防止外流,随后进入厂区事故池;二级防控为在厂区内西南侧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1463m3事故废水池和一座有效容积为230m3初期雨水池,严防事故性废水直接排入纳污水体;三级防控措施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的事故应急系统,同时建议园区管委会建立园区应急事故池,便于收纳事故情况下受到污染的雨水。完善园区雨水排放口的监测与控制设施,防止企业二级防控失效时,事故废水经雨水系统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卫生防护距离为以101生产车间、102生产车间、化验室边界为起点向外延伸50m的区域,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根据大气影响预测评价,废气经达标处理后,项目各污染源污染物在叠加现状浓度后的预测值均能满足相应的执行规定要求,说明项目建成投产后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但在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下,TVOC、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因此为了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公司应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废水经处理达到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未明确的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东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经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桃江。影响分析引用《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结论: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其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厂区外侧的排污干管排入桃江,对桃江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噪声治理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根据土壤评价内容,正常排放情况下土壤中氨氮和甲苯的预测浓度较现状值变化较小,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增量可接受。
项目建成投产后,COD、氨氮、氮氧化物、VOCs均可满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291t/a、NH3-N:0.029t/a、NOx:0.447t/a,VOCs:1.387t/a)。COD、NH3-N总量控制指标从2021年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龙南分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改扩建项目实现的削减量中置换。NOx总量控制指标从龙南市2022年减排项目(龙南县三昌新型建材厂关停项目)削减量中预支。VOCs总量控制指标龙南市2023年减排项目(龙南县龙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关停项目)削减量中预支。
项目在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络站点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建筑设计企业在国家级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站点进行第二次公参信息公示后,同时在《江南都市报》期刊上在十个工作日内连续登报两期,登报日期为2023年9月7日和2023年9月8日,在公众参与调查情况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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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101丙类车间、102甲类车间等主体工程;201丙类仓库、202甲类仓库、203乙类罐区等贮运工程;研发楼、生产辅助用房、空压站等公用辅助工程;废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设施等环保工程。
产品方案:年产8000吨PCB感光树脂及光刻胶。其中PCB感光树脂5950.85吨/年,光刻胶2049.15吨/年。
生产工艺:PCB感光树脂主要生产工艺为加料、溶解、合成(开环、聚合、共聚和酯化)、水洗蒸馏、出料、灌装等;光刻胶主要生产工艺为进料、研磨/砂磨、调粘调色、过滤包装等。
生产设备:主要设备有反应釜、模温机、过滤机、滴加罐、水洗釜、碱洗釜、减压蒸馏釜、液压升高和降低平台、研磨机、砂磨机、分散机、过滤机、灌装机、贴标机及空气压缩机等。
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为邻甲酚醛环氧树脂、双酚A酚醛环氧树脂、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二乙二醇醋酸酯、酚醛环氧树脂、四氢苯酐、DBE(二价酸酯混合物)、二丙二醇单甲醚、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四甲苯、硫酸钡、石英粉等。
能源消耗:新水由园区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用水量6687m3/a;用电由园区市政电网接入,耗电量365.52万kW·h/a。
劳动制度:项目劳动定员70人。年上班时间300天,采用三班制,每班8小时,每天生产24小时。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4万元,占总投资的9.26%。
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采取围档、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应设有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后回用。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
施工前对工程开挖和填方工程量作最大限度地考虑,尽量做到开挖的土方量用于填方,场地平整产生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
废气主要为101丙类车间生产废气、102甲类车间生产废气、储罐区废气、实验室废气、固废暂存废气、RCO燃烧废气、原料及产品运输废气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VOCs、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甲苯、氮氧化物以及食堂油烟等。
①有组织废气:101丙类车间投料粉尘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TA001、TA002)预处理后与101丙类车间有机废气汇入101丙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主管,102甲类车间有机废气通过废气收集系统汇入102甲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主管,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收集,固废暂存废气通过管道收集。101丙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主管、102甲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主管、实验室废气、固废暂存废气最终汇入有机废气总管后采用1套“中高效过滤器+沸石转轮+RCO燃烧系统”(TA003)净化后由H25m、Φ0.8m排气筒(DA001)排放。净化后的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VOCs、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对101丙类车间、102甲类车间、原料及成品仓库、储罐区以及固废暂存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厂界空气(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VOCs、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投产后,有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VOCs、丙烯酸、甲基丙烯酸、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为0.007t、1.343t、0.195t、0.015t、0.030t、0.161t、0.023t、0.447t。
无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VOCs、丙烯酸、甲基丙烯酸、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非甲烷总烃年排放量分别为0.073t、1.362t、0.083t、0.006t、0.017t、0.09t、0.012t、1.362t。
废水主要为工艺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间接冷却循环定期排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垃圾污水等。
生产废水(工艺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间接冷却循环定期排水、化验室废水)和初期雨水采用“调节池+絮凝沉淀+二级AO+沉淀”进行预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设计为50m3/d;生活垃圾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经处理达到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未明确的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直接排放标准)后由厂区总排口通过专管排入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桃江。
本项目实施后外排的废水总量为19.32m3/d,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解决能力为1万m3/d,目前已投入试运行。依据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建项目排入该污水处理厂水量约为7250m3/d,仍有余量接纳本项目废水。
主要为各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70~90dB(A)。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采用隔声罩隔声,同时合理地布局,根据声源方向性、构筑物的屏蔽作用及地下土壤的吸纳作用等因素进行布置,减弱噪声对岗位的危害作用。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主要有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废普通包装材料、废RO膜、废布袋、生化处理污泥、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压滤滤布等)、危险废物(废溶剂桶、沾染有机溶剂、有机树脂等废包装材料、生产废渣、废滤芯、质检及实验研发废物、废催化剂、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物化处理污泥、蒸馏残液、废导热油、废滤网)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工业固态废料处理措施:废普通包装材料资源回收,废RO膜、废布袋、生化处理污泥、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压滤滤布运一般固废填埋场卫生填埋,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回用于PCB光刻胶生产。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废溶剂桶、沾染有机溶剂、有机树脂等废包装材料(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生产废渣(废物类别:HW13,废物代码:265-103-13)、废滤芯(废物类别:HW12,废物代码:900-041-49)、质检及实验研发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7-49)、废催化剂(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废机油(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4-08)、废含油抹布(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物化处理污泥(废物类别:HW13,废物代码:265-104-13)、蒸馏残液(HW13,废物代码:265-103-13)、废导热油(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废滤网(废物类别:HW13,废物代码:265-103-13)统一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态废料暂存:在201丙类车间内设置一处占地面积6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有效库容为60m3(10m×6m,有效堆高为1m)。普通工业固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按《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并设置围挡,涉及液体、水固废应采用专业容器盛放,暂存的普通工业固废定期外运及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在203甲类车间内设置一处占地面积为237.9m2(18.3m×13m)的危废暂存间,有效堆高为1m,有效利用率按80%计,可贮存危险废物190t/次(0.633t/d)。危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对废污水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对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减少埋地管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控:将102甲类车间、202甲类仓库、储罐区、危险固废暂存间、供电房、厂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101丙类车间、201丙类仓库、空压站、RCO废气处理区、程辅助用房、制氮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消防水池等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研发楼、门卫室、厂区内部道路需要地面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本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1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苯乙烯、甲苯、硫化物、挥发性酚类等,两月监测一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为pH、甲苯、苯乙烯、氨氮、苯酚、石油烃等,表层一年监测一次、深层三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经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本项目的危险单元主要为生产区、仓库、储罐区、废气处理设施、废污水处理设施等,涉及的危险物质有主要有甲苯、苯乙烯、丙烯酸、丙烯酸酯类、对苯二酚、甲基磺酸、树脂类原料、四乙基溴化铵、二乙二醇醋酸酯、N,N-二甲基苄胺、二羟甲基丙酸、四氢苯酐、2,6-二叔丁基对甲酚、对羟基苯甲醚、三苯基膦、DBE(二价酸酯混合物)、丁二酸酐、双酚A、异辛酸铬、己二酸、HDI异氰酸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二丙二醇单甲醚、丙二醇单甲醚、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偶氮异丁腈、乙氧化双酚A二甲基丙烯酸、氢氧化钠、2-乙基4-甲基咪唑、2-苯基咪唑、二丙二醇丁醚醋酸酯、双氰胺、四甲苯、2-乙基吡咯烷酮、EDAB、硫酸钡、滑石粉、石英粉、907、异丙基硫杂蒽酮、2,4-二乙基硫杂蒽酮、784、TPO、819、联苯胺黄、消泡剂、流平剂、抗垂流剂、抗溶胶剂、膨润土、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TMPTA、DPHA、三聚氰胺、β-CEA、色剂等。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一级防控主要是针对各类反应釜/罐、储槽、中间料液罐等液体贮存设施及储罐罐区等,各类反应釜/罐、储槽、中间料液罐等液体贮存设施应架空。各类湿法作业区四周设置围堰和废液收集沟渠,并设置可视化连通管道和阀门,将围堰、沟渠和事故池互相连通。在罐区设置围堰,有效容积为230m3,在102甲类车间设置1个5m3车间事故水池,采用防渗漏水泥地坪,并涂覆沥青或贴耐酸瓷砖防腐,发生意外事故时确保泄漏的废液能先引入车间事故池防止外流,随后进入厂区事故池;二级防控为在厂区内西南侧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1463m3事故废水池和一座有效容积为230m3初期雨水池,严防事故性废水直接排入纳污水体;三级防控措施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的事故应急系统,同时建议园区管委会建立园区应急事故池,便于收纳事故情况下受到污染的雨水。完善园区雨水排放口的监测与控制设施,防止企业二级防控失效时,事故废水经雨水系统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卫生防护距离为以101生产车间、102生产车间、化验室边界为起点向外延伸50m的区域,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根据大气影响预测评价,废气经达标处理后,项目各污染源污染物在叠加现状浓度后的预测值均能满足相应的执行规定要求,说明项目建成投产后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但在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下,TVOC、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因此为了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公司应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废水经处理达到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未明确的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东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经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桃江。影响分析引用《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结论: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其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厂区外侧的排污干管排入桃江,对桃江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噪声治理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根据土壤评价内容,正常排放情况下土壤中氨氮和甲苯的预测浓度较现状值变化较小,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增量可接受。
项目建成投产后,COD、氨氮、氮氧化物、VOCs均可满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291t/a、NH3-N:0.029t/a、NOx:0.447t/a,VOCs:1.387t/a)。COD、NH3-N总量控制指标从2021年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龙南分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改扩建项目实现的削减量中置换。NOx总量控制指标从龙南市2022年减排项目(龙南县三昌新型建材厂关停项目)削减量中预支。VOCs总量控制指标龙南市2023年减排项目(龙南县龙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关停项目)削减量中预支。
项目在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络站点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建筑设计企业在国家级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站点进行第二次公参信息公示后,同时在《江南都市报》期刊上在十个工作日内连续登报两期,登报日期为2023年9月7日和2023年9月8日,在公众参与调查情况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